走进社区,女院学子携手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作者:时间:2018-03-16点击数:

为迎接第35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3月15日上午,以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师生为主体的巾帼法馨援助中心联合长清区崮云湖司法所,走进乐天小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活动。

活动材料由柴晓军同学准备,内容包括: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6大亮点、不得不知的投诉七大误区、消费小诀窍、消费者权利和山东女子学院——巾帼法馨援助中心简介。

    

       此次活动布置在乐天小区大集市中,虽天气较冷、条件艰苦,但同学们依旧热情不减,搬运桌椅,悬挂横幅,积极布置会场。

 

       随着活动的开展,群众们对法律咨询的热度不断升温。学生们向过往群众发放消费普法宣传单,引导群众进行法律咨询。许永成、李军、石慧等老师以及司法所两位专业人士为群众们耐心解答法律问题。

通过这次普法宣传活动,同学们都体会到认真做好一件事情的艰辛,并对万事不易这四个字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在这次普法宣传活动中,无论是前期准备、现场实践还是后期整理,困难和挑战都如影随行。但这些并没有把我们击倒。我们在冷风中坚守,在一些不赞同目光中穿梭,但凭着我们的团结协作精神,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圆满完成。这次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我们深入基层,了解社会;积累社会经验,弥补自身不足;为今后走出校门,步入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巾帼法馨援助中心以乐天小区大集市为主要活动地点,定期开展此类活动。奉行“以我所学,服务社会”的宗旨,坚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的理念,服务社会,促进自我。时机成熟后将分派人员到各区各街道办辖区开展巡回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活动。对接社会服务机构,提升社区法律、心理、社工服务能力,协助落实政府职能,实现校地共建、校企共建。

关于我们

山东女子学院巾帼法馨援助中心是一个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社会服务的团体组织。依托山东女子学院法律事务专业、知识产权专业、社会工作专业等丰富师生资源,成立之初就得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中心联合司法局、妇联、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心理咨询室等实践基地开展相关活动。在专业方面,聘请了专业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作为顾问团,为中心活动提供专业支持与保障。

同时我们也致力为大学生于打造专业实践与社会服务的平台。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对接法律服务、心理咨询、社工机构等服务平台。奉行“以我所学,服务社会”的宗旨,坚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的理念,为学生提供最真实的一线实践机会,增强学生的专业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创业能力。欢迎有志青年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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